Flappy Bird下架的三个疑问

来源:用户投稿 时间:2014-02-11

昨天(2月10日),Flappy Bird的越南开发者阮哈东在APP STORE上已经下架了这款日赚5万美刀的“变态”游戏,就在人们怀疑该开发者受到了任天堂的所谓侵权说法的影响而猜测时,今天,有消息称任天堂公司发文与己无关。因此看来,导致这款反人类的地狱难度的像素游戏最终下架的原因就是开发者所说的:“压力太大,需要清静。”

那么笔者不禁要想:

其一,究竟是什么压力能让开发者放弃这款如此吸金的游戏呢? 按常理来说,APP开发者尤其是个人开发者,相信大部分会把是否赚钱作为衡量某款APP是否成功的标准,因为对他们来说,赚不到钱,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笔者也相信,当阮哈东看到这款简单的像素游戏能够排在APP STORE榜首、日赚5万美元的时候,他一定高兴坏了。然而他也一定无法想象,自己在数钞票的时候,来自全球范围内的玩家正在不同程度的被虐,可怜的玩家深陷无数次的摔手机的挣扎与纠结中不能自拔。有条真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真理就是真理,即便在国外的大森林里也同样有效,今天看到一则消息说美国科技博客Business Insider 2月10日揭秘了Flappy Bird下架真正原因:阮哈东收到死亡威胁!据说有的人认为游戏太难要将阮哈东杀掉方能解气,而有的人在听说了要下架的结果后居然发出自杀警告逼迫阮哈东继续运营这款游戏!阮哈东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正常年轻人,估计被这样的威胁吓到了:谁知道真假啊,万一真的给我来个杀人灭口,我这花样年华大好青春岂不付之东流了?还谈什么日赚5万美刀啊,算了,下架吧,不能因小失大。

其二,究竟算不算侵权? Flappy Bird和超级马里奥兄弟笔者都玩过,从UI来看,确实与任天堂的经典作品超级马里奥兄弟有相似之处,而且游戏规则、逻辑也颇异曲同工,不同的是操控方式,因为终端本身就不同。关于侵权笔者看来首先需要评定超级马里奥兄弟的版权保护期,文学作品的版权判定或许值得参考:对于作者死后几百年的侵权,应该没人去对此纷争了;其次很多人说中国版权维护系统不健全,缺乏法律意识,尤其在游戏领域,各种模仿、山寨比比皆是,就像穿越火线模仿反恐精英。QQ旋舞模仿劲舞团等等,但这又怎样?本身就是娱乐大众的,而且对于开发商而已名利双收的前提下实在没必要较真了。再说阮哈东也承认Flappy Bird的开发思路是受到任天堂的启发,但仅仅是启发而已。

其三,APP/游戏植入广告真的能这么赚钱?这个其实不用问,只要有量,也就是说有了强大的广告展示量,就一定赚钱。而对于安卓来说,需要承认的是,大部分的广告展示并不能获取太多的利润,因为有时候开发者往往无法完全掌握主动权,比如现在有些人把Flash游戏编译成APK包,最终放在安卓机上运行,在这个编译的过程中加入谷歌广告,只要有展示就可以获利。理论上是一个不错的方法,但为什么说没有主动权呢?因为开发者在推广这些APP时,无法找到稳定的渠道,这种加入广告的行为往往是和应用市场的审核标准相悖的(弹窗、悬浮窗等广告)。即使在审核期可以选择不展示广告,但开发者无法保证日后不被应用市场下架。关于审核标准,一般的主流市场只有一条Banner广告是接受的,但在低量级的情况下获利甚微,因此归根结底,植入广告赚钱这条路可行,但需要机遇:类似Flappy Bird的成功凤毛麟角。

(作者:秋田。本文豆族网www.peazu.com首发)

项目推荐

A5创业网 版权所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