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站长网(www.admin5.com)5月6日消息,从今年4月起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和深圳等在内的全国主要沿海地区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其中,广西桂林市国税局开展的是税收专项检查,电子商务作为以往检查从来没有包含过的行业首次出现。
其实,网店征税这一话题已经讨论多时。今年1月份,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上交易有纳税义务。
电商一般有B2B、B2C和C2C三种模式。前两者以企业为结算单位,在企业注册成立时,已完备税务流程,都在税务部门监管之下,可向企业或个人出具发票。目前存在争议的主要是C2C模式。随着纳税识别号制度将自然人划入纳税对象,淘宝上的个人卖家也进入纳税范畴。根据现行税法,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免增值税。也就是说,虽然理论上可以对所有电商卖家进行征税,但是对于月销售2万以下的小卖家实际上依然是免税的。而规模较大的天猫、京东商户,大多已经办理工商登记正常纳税,开具发票。
目前国内的淘宝、天猫、京东、苏宁、亚马逊、当当、一号店等电商平台都存在个人网店,有的以个人名义注册,有的以公司名义注册,所谓的纳税并没有完全按照交易额来走,税务部门对这些平台的商家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这就导致电商纳税一直成为一个无法破解的难题。在竞争愈发激烈的电商行业中,如果要补齐公司开业至今的所有未交税的税款,就意味着电商企业的利润变得更加微薄。如今,一些网店对于越收越紧的税收政策感到十分担忧。
对于线下的商店来说,电商征税并不能改变趋势,线下该萎缩还是萎缩,税收优势并不是电商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淘宝平台来说,征税可以有效的解决卖家刷单刷信用的问题,刷销售额会增加税收负担,吹牛也是要纳税的。
以前之所以对电商没有征税,原因首先是电子商务和网上开店是新的业务模式,征管暂时滞后,其次是有的网店或许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不用纳增值税,“但以后随着规模的扩大,电子商务难免会被纳入正常的税收征管范畴,应有一定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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