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品牌的商标权、域名都不在自己手里,这绝对是互联网界最大的悲剧。
而这个“悲剧”在微信身上,几经辗转,百转千回,实在是让人难以评判。
事件回顾:
作为微信最佳的品牌域名weixin.com一直不在腾讯手中,据称此域名持有者曾向微信要价1000万人民币,但腾讯方并没有接受,此时,业内人员已经给weixin.com估出了一个亿的高价。
据whois信息显示,2000年11月21日被注册的weixin.com,于2015年4月13日注册人邮箱发生改变,最初的admin@ipchina.com变成了uxqclm@qq.com。
随后有消息称去年4月份,weixin.com被出售,但买家仍然不是腾讯,此时的交易价格是3000万元。
2015年,weixin.com被建站,网站竟然是“微信开发者平台”,其中网站上开放的大多业务也都是针对于微信公众平台的。
此时的微信已经从当初的“名不见经传”变成了现在的“月活跃用户达5.49 亿”,显然,weixin.com也从最初的简单域名变成高质量品牌域名。
微信的名声为weixin.com的网站带来了庞大的用户量。
2015年年底,腾讯公司提交申诉,要求获得“weixin.com”的官方所有权。
2016年2月15日,网上传出了腾讯成功申请仲裁域名weixin.com的消息。
2月16日,weixin.com域名持有者liming对以上仲裁发出异议,并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小科普:仲裁
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一般情况下,域名持有人有以下行为的,会被商标持有人(或公司和组织)申请仲裁。
一、恶意抢注并不正当使用
对现有的驰名商标或公众认知中已形成专有指代的标志,抢在其所有人之前,对相对应的域名进行注册的,称为抢注,由于域名的唯一性和排它性,这一行为会导至商标所有人无法以商标为域名在网上开展商业活动,从而迫使商标所有人需要高价赎回。这一行为在仲裁中被定义为恶意注册。
二、盗用和模仿类域名
即平时所讲的TYPO域名和加前缀、加后缀的流量域名,在域名仲裁中也是及易被仲裁的类别。
这类域名由于与对应的商标高度相似,及易导至网络用户的混淆、误认,实际上是淡化了原商标的知名度。这类域名会被定义为商标盗用类域名。
三、权利冲突类域名
如果域名的注册时间先于商标、商号或名称的启用时间,或者域名的使用区别于现有商标、商号或名称的经营范围的,域名所有权将不受影响。
腾讯方仲裁举证
weixin.com域名虽然注册早于微信品牌(2000年11月注册),但在2015年才转入liming名下;
liming与weixin.com毫无任何关连,前者并未以后者在任何地方做出任何注册申请;
微信自2011年推出以来,已经在全世界获得极高的知名度;
以weixin.com域名建设的网站贴合“微信”,属于“恶意”使用。
李先生的起诉理由
域名weixin.com的注册时间远远早于腾讯推出“微信”产品的时间;
在接受投诉之前,网站weixin.com已经做出“非微信官方”的明确改正,并表示“与腾讯微信无任何关联”,使用不具有任何恶意。
详情可参考下图:
编者观点:
2000年注册的域名weixin.com,确实与腾讯的微信无关,随后被liming启用的weixin.com本来可以借助除却“微信”之外的其他含义:威信、唯心、维新等等上线,但李先生偏偏就建了一个与微信公众平台息息相关的网站,最终致使域名的被仲裁与再起诉。
但仲裁出现在香港,起诉又出现在内地的问题,也再度加重了事件的复杂性。
此外,腾讯对品牌的仲裁索取在法律上本来无可厚非,但这么一来,实在有点失了巨头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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