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何时休?网络版权的保护任重道远

来源:A5创业网 时间:2017-04-27

近日,今日头条涉嫌侵犯独家版权遭腾讯搜狐起诉的消息影响很大,要知道这不是今日头条第一次陷入版权侵权漩涡了。去年11月,今日头条因恶意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被诉,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更有不少传统媒体对今日头条的行为表示不满。是什么原因让“网络侵权”如此迷人,三番两次的去碰触,网络版权的侵害又何时休呢?

网络版权现状

我国最近10年对版权保护越来越重视。以视频行业为例,在07年、08年之前,网络上流传的基本都是盗版,在09年,国家各相关部门打击视频盗版,结果基本主流的网站,以及很容易获得流量的地方都是正版了,盗版不敢大张旗鼓的出来。在2013年,又一次打击盗版运动,让小的P2P网站也不敢做盗版了。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侵权有所抬头,只是更加隐蔽。

最近大热的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名义》遭到版权泄露,该剧送审样本于4月中旬流出,大量剧情泄露。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的扩大传播,更是有人低价售卖,《人民的名义》版权出现流失。面对零成本的侵权行为,高价买下版权的电视台与平台方将承受一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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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保护版权的革命

根据最新发布的《2017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同比增长超3成。可以说网络版权产业对经济的贡献功不可没。因此我们更应该不断改善我国版权保护生态环境,进行进行保护版权的革命。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我们已经开始了保护网络版权的实际行动。就在2017年4月26日,国内十余家媒体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有关要求集中发布声明,将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各媒体集团将针对前述新闻作品加大版权监控和维权力度,对于未经许可使用前述新闻作品的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侵权责任。各新闻媒体、网络服务商和个人在接到维权通知后,应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否则将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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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遭到侵害怎么办?

1、首先发出维权通知,告知侵权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用户就是网络侵权的始作俑者,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我们遭遇网络侵权时,直接与发布信息的网络用户交涉联系,要求删除信息,停止传播。

2、告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敦促停止侵害行为

当我们无法联络网络用户时或者侵权者不删除侵权内容,受害人可以联系网络服务提供者,告知其相关信息,敦促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不当信息的传播。

3、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等责任,合理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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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用搜狐CEO张朝阳的一句话作为结尾,“保护知识产权的革命还没有彻底成功,大家还要继续努力,我对未来充满信心,现在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主流的声音,成为大家都关心的事情,而且正在切实有效的解决问题,那么走向未来,我们国家的创新和活力将会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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