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部门在“野蛮生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很多弊病。那么,到底影子银行为何如此疯狂?如何监管影子银行呢?
中泰信托董事长吴庆斌表示:“影子银行部门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商业模式中的盈利方式无法准确定义,没有人能说清楚在融资过程中,影子银行中介究竟赚取的是息差还是资产管理费,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他说,剖析影子银行部门融资业务的全过程,先通过融资市场的市场竞争确定综合成本,再根据投资人收益率水平确定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其差额便是受托人报酬。而投资人收益率与社会融资成本分别是与存贷款收益率高度相关的,因此影子银行部门的定价方式并不是风险定价,而实际上是基于供需两端的差价进行定价,影子银行部门所赚取的收益本质上是来源于供求两端的资金价差,即息差。
以某理财产品的结构为例,比如投资金额在1万到5万之间的投资者回报率为3.2%,5万到10万之间回报率为4%,20万以上4.5%等,显然这种结构化的划分主要依据的仍然是存款思路,若以资产管理的商业模式募集资金,那么应该是风险定价而不是根据可投资资金规模定价。
吴庆斌指出,由于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仍然不够,使得这部分资金价差存在着较大的利润空间,影子银行部门赚取的这部分利润实际并不是基于自身的资产管理能力,而往往是基于一些外部条件如牌照红利,以及对投资者的信息优势。
投资者往往无法通过合同全面了解整个项目的真实风险状况和收益水平,这也为影子银行部门从中获取更多利益提供了便利。在这个过程中,影子银行部门实际取得了与其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并不相匹配的超额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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