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与合伙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网络综合 时间:2018-01-03

香港是全球高度繁荣的国际大都会之一,在世界享有极高声誉。香港素以优良治安、自由经济和健全的法律制度等而闻名于世,很多外贸企业都在香港开办自己的企业,有的人是注册香港公司,有的是合伙,那么注册香港公司与合伙的区别有哪些呢?

合伙指以营利为目的,依据各合伙人之间的合约建立起来的商业组织。在香港,合伙分无限责任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前者由《合伙条例》(香港法例第38章)调整,后者由《有限责任合伙条例》(香港法例第37章)调整。

依据合伙业务的不同,合伙又分为专业合伙和非专业合伙。除非是律师、会计师、证券经纪等专业合伙,合伙人数不可超过20人。超过20人的注册为法人公司。可见非专业合伙与注册公司之间的界限并非十分严格。注册公司与合伙的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点:

1、注册公司为法人,有永久延续性。而合伙则不是法人,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

2、注册公司与其成员属不同法律主体,两者权利义务不同。合伙企业与和各合伙人唇齿相依,资产和义务互通。

3、作为法人,注册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合伙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

4、注册公司所负责任的债务,只可向该公司追讨,其权利也只可由公司出面执行。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可由合伙的债务被债主直接追讨。

5、注册公司的成员或股东,不视为公司的代理人,不可使公司因其行为受束缚。合伙人可随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外人订约,向外借债。

6、注册公司的商誉属该公司,公司成员不得侵占,也不能擅用。合伙企业的商誉属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在拆伙后,可各自用原合伙企业名称。

7、注册公司的行动准则是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凡接受该大纲和细则的人,可通过持有股份而加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成员。但除董事、经理外,公司的成员并无经营权。各合伙人之间是通过合伙合约联接起来的,没有各合伙人的同意,第三人不能加入合伙。各合伙人(除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外)都能代表合伙和其它合伙人经营业务。

注册香港公司流程:

1、提交公司名称,查册名称是否可以注册;

2、签署注册香港公司委托书、注册香港公司协议书和服务协议;

3、客户签署香港政府成立文件(必需董事股东亲笔签名);

4、交由政府正式办理程序;

5、5-8天出香港证书;

6、协助预约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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