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短视频管理规范出台:弹幕、评论等内容都需要审核

来源:A5创业网 时间:2019-01-10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月10日报道,近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今天(1月9日)正式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100 条。

《规范》明确,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机构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规范》提出,网络平台开展短视频服务,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同步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审核员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审核员数量与上传和播出的短视频条数应当相匹配。原则上,审核员人数应当在本平台每天新增播出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

一周内三次以上上传含有违法违规内容节目的UGC(用户原创内容)账户,及上传重大违法内容节目的UGC账户,平台应当将其身份信息、头像、账户名称等信息纳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

据悉,对于被列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中的人员的禁播期分别为一年、三年、永久三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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