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2月25日消息,光明日报今日发文称微商主体登记制必须落实。
光明日报称,2019年,《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其真正对微商起到关键性制约门槛的不是依法纳税,也不是宣传规制,甚至不是平台责任,而是主体登记。
对各类代购来说,登记制度要是能落实到位,微商的假货、假海淘、关税、售后等相关问题也就能迎刃而解。
得看到,代购的交易平台也即微商平台,是社交平台而非传统电商平台,其本质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微信、微博和直播为例,平台提供的是网络服务,既没有从用户交易中获利,也没有提供广告等服务,这就与传统电商出现本质区别——社交平台很难按照电商法落实主体登记责任。
可见,微商代购流弊已久,不能仅靠电商法进行治理,甚至可以说代购就是走私在一定程度的“合法化”。下一步,必须要对微商形态作出特殊性法律规定,从强调微商从业者主体登记制度、强化社交平台责任、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健全行业标准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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