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711新规“降为自然人店铺”快来围观吧!

来源:A5用户投稿 时间:2019-07-29

近日,A5网店交易小编了解到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则进行了调整,新增“降为自然人店铺”的类型。现在,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下新规吧!此次规则已于2019年7月11日正式生效。

首先,我们先回顾一下,之前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包括哪几种类型?

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包括以下类型:

(一)协议变更:申请方与接收方就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达成协议约定,经淘宝及其关联公司等相关方同意而进行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

(二)自然人店铺升级:申请方作为接收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店铺经营主体从个人身份认证升级为营业执照认证的变更。

(三)亲属关系变更:申请方和接收方之间存在一定亲属关系如继承等而进行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

(四)其他类型:如基于司法判决等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

接着,我们了解到,711新规,增加了第五种情况,即:“降为自然人店铺” :接收方作为申请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店铺经营主体从营业执照认证降为个人身份认证的变更。

然后,我们详细了解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进行降为自然人店铺呢?如下图所示:

小编给大家小小的科普一下,这里所说的自然人,即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最后,广大店主朋友们,看看您的淘宝店铺,符合经营主体变更条件吗?

店铺经营主体变更时,店铺处于正常状态,未处于经营主体变更流程中,申请方可提交经营主体变更。

申请方及接收方须满足淘宝网设定的条件(包括接收方须满足创建店铺的条件),具体以流程中页面说明为准。淘宝在变更过程中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支持,申请方须支付200元人民币作为技术服务费。

好了,感谢淘宝网为满足卖家经营发展的实际商业诉求进行规则调整,为淘宝官方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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