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星: 毋庸置疑,数字货币不具备货币的职能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8-11-01

货币似乎一直是一个非常熟悉但是又不那么确切的概念,关于货币的本质仍然存在大量的争论。经济学的货币概念五花八门,最初是以货币的职能下定义,后来又形成了作为一种经济变量或政策变量的货币定义。

最新的货币理论认为货币是一种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间的约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场,换吾之所需,货币就是这一过程的约定。

这一理论能够经受严格证伪和逻辑论证,解释所有货币有关的经济学现象,并为所有的经济学实践所检验,也为几百年的货币本质之争划上了句号。

实际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的货币形态是不一样的,从贝壳等实物货币,到金银等贵金属材料制成的金属货币主要完成了货币形态标准化的演进,而金属货币再到纸币则重点在于货币在存储便利性方面的提升。

而标准化、便利性的实现实则是在优化货币的两个核心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尽管一直以来,人们对于货币的本质定义不尽相同,但对于货币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核心职能定义是高度一致的。

价值尺度,就是把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用一定数量的货币表现出来,标明某个商品需要多少单位的货币来兑换,而货币形态的标准化也就是这个“单位”形成的过程,一两银子、10文钱、10元人民币、10英镑等等。

流通手段,则是指商品交易中,用货币来充当交易媒介,付出货币换取各种各样商品的过程,在实体货币年代,存储的便利性则是影响货币流通非常重要的因素。

而近年来我国各界,对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究竟是不是货币,逐渐存在着越来越大的争议。在徐明星看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一定不具备货币的职能,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徐明星表示,早在2013年,我国就发布了《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中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徐明星认为,人们之所以称呼其为数字货币,核心在于其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类似货币的流通、交易媒介的价值。现阶段的比特币,价格涨幅波动大,显然不具备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而是资本属性大于货币属性,更适合比特币的称呼应该是数字资产。

此前很多学者曾发表过研判,认为加密数字资产有望成为全球通用的数字资产,部分替代黄金、白银等传统的贵金属储值资产。“我个人非常期待在数字资产改变全球资产结构的进程中,中国能够及早把握定价权,在未来数字资产格局中抢占先机。”徐明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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