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IC第47次调查报告: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

来源:A5创业网 时间:2021-02-03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2月3日报道,今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其中很多数据亮眼,今天我们来看看网络直播相关数据吧。

网络直播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较2020年3月增长5703万,占网民整体的62.4%。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8亿,较2020年3月增长1.23亿,占网民整体的39.2%;游戏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91亿,较2020年3月减少6835万,占网民整体的19.3%;真人秀直播的用户规模为2.39亿,较2020年3月增长3168万,占网民整体的24.2%;演唱会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90亿,较2020年3月增长3977万,占网民整体的19.2%;体育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38亿,较2020年3月减少7488万,占网民整体的13.9%。

以电商直播为代表的网络直播行业在2020年实现蓬勃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促消费,网络直播成为拉动经济内循环的有效途径。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双重背景下,“跨越信息鸿沟、实现安全交易、形成健康循环”成为政府与企业的重要目标。网络直播作为“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数字经济新模式,完美契合了上述需求,因而成为发展新热点。一是政府高度重视,为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各地方政府积极发挥“牵线搭桥”作用,通过成立电商直播协会、建设电商直播基地、培育电商直播人才、打造直播电商产业带等多种方式,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发展,助力传统产业振兴。二是企业积极布局,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无论是以京东、苏宁为代表的电商企业,还是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甚至微信、微博等互联网社交应用,都开始将电商直播作为拉动营收增长的战略重点。企业人才资源的大量涌入,让电商直播技术实现了迅猛发展,在接入速率、流畅程度、延迟水平等方面都实现了长足进步。三是网民广泛参与,为行业发展带来强劲动力。随着疫情期间用户线上消费习惯的加速养成,直播电商已经成为一种广泛受到用户喜爱的新兴购物方式。数据显示,在电商直播中购买过商品的用户已经占到整体电商直播用户的66.2%,其中17.8%用户的电商直播消费金额占其所有网上购物消费额的三成以上。以微博为例,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官方微博组织的“一起遇见国货好物#这很中国#”等多个主题直播活动的用户观看量均超过千万 。

强管理,不良内容整治措施和行业规范陆续出台。一是直播平台不良内容管理进一步加强。2020年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31家主要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生态进行全面巡查,视违规情节对相关平台采取停止主要频道内容更新、暂停新用户注册、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8月,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着力于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引导用户理性打赏,规范主播带货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密集出台。6月,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成为首部针对直播电商行业的全国性规定。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规范性文件将有助于网络直播行业淘汰无序从业者,实现长期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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