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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大幅提高大学生创业补贴标准

来源:网络综合 时间:2019-04-01 15:3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条件:初创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补贴自营业执照注册两年内只能申报一次,企业根据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补贴标准:按实际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招用5人(含5人)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招用5人以上的超出5人的部份、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首次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水电补贴条件:对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且生产或服务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正常申报纳税,1年内可给予水、电、宽带接入等创业基本运营经费补贴。补贴标准:每户每月200元,最长12个月。

租金补贴条件:初创企业租用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创业孵化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经营主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不再补贴。补贴标准:租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补贴2400元;20-5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3500元;50-10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5000元;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大学生村官在农业产业园创业,租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可放宽至8000元。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付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租金补贴申请时限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

已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不可再申报。符合相关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向户籍或创业所在地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咨询申请。受理日期为10月16日-11月15日。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修订《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实施办法》,为创业大学生和创业企业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和更多政策保障。

新《办法》增加了创业补贴种类,补贴包括租房补贴、会计代账补贴、大学生创业园考核补贴、考核优秀企业补贴等,补贴范围由1家大学生创业园企业扩大为8家园区企业。

徐州市提高了补贴标准,在园企业业绩补贴由5000元—5万元提升至1万元—8万元,优秀出园企业业绩补贴由5万元提升至8万元,租房补贴由每月200元提升至每月400元—1000元,年度评估考核优秀企业补贴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

新《办法》明确,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在徐州市区创办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享受扶持政策。

咨询部门及电话

1、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2-2号612室(原劳动局),联系电话:0516- 85601055 123333

2、云龙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地址:云龙区和平大道58号云龙万达广场SOHO D座中国银行二楼,联系电话:0516-83169728

3、鼓楼区就业管理处大学生创业服务科。地址:黄河北路90号淮海文化科技产业园C1座706室,联系电话:0516-85651871

4、泉山区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地 址:徐州市软件园C-11栋204室,联系电话:0516-83896685

5、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地 址:开发区科技大厦407室,联系电话:0516-8325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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