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 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来源:A5创业网 时间:2019-12-29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2月29日报道,12月2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围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列出了12条“不准”的情形,禁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串通涨价等行为。其中部分条款是特别针对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虚假优惠等行为而提出。这也是全国首个针对快递行业的价格行为规则。

规则指出,快递业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情况自主制定,通过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快递业经营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快递业经营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实早在2017年10月25日,北京市发改委就曾发布《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试行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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