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诚信成功承办第八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05-13

5月9日,由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主办,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八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在京举行,本次会议的主题为“网络交易发展与规范的制度创新”。

论坛现场

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消费者报、腾讯、阿里巴巴、字节跳动、蚂蚁金服、京东、拼多多等平台企业、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消费者协会、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等政府部门、高校、社会团体、企业、律所等三十多家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及研究会理事、会员等120余人参加了论坛。

与会专家就今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理解和适用、社区团购、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用工、直播营销、电子认证等网络交易中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与规范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监事长、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韶光主持了论坛致辞环节。

陈韶光表示,《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本次论坛结合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探讨网络交易新模式的法律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

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吕来明教授代表主办方致辞。

他表示,加强和改进对平台经济的监管是现阶段网络交易监管强调的重点,但是,促进网络交易及数字经济发展依然是建设数字中国和网络强国的长期性和根本性的目标。市场经济中网络交易的发展与规范是动态关系,应当是动态持续发展与动态规范,不应当限定在某个实现设定的框框内,发展过程中应坚守法律底线,相对于快速发展的新业态,法律会有滞后,平衡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关键在于制度的创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在《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基础上,有许多细化和创新,坚持了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的监管原则,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有“留白”之处,例如,对于社交电商、二手物品交易、社区团购等问题,并未明确规定。

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办公室主任郝萱在主题为“网络交易新模式、新问题的法律治理”的环节发表讲话。

她表示,随着与网络交易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市场规则、监管机制的完善,以及消费者法律及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平台经营者及服务提供商开始关注网络交易中电子证据的管理问题,并选择与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合作,通过引入电子认证服务实现电子证据标准前置,不断加强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效果、提升电子证据的标准化程度,既帮助平台解决了电子证据收集难、举证难的问题,也可有效支撑监管及司法机构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认定,在促进纠纷解决、优化网络交易环境的同时,也为网络交易纠纷的标准化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不仅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同时也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理解和适用,以及网络交易新模式的法律调整,发挥了切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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