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2月16日报道:近日网上有传闻称,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 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微信支付今日对此应称,以上说法为谣言。
微信支付方面表示,根据财付通公司(即微信支付的主体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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