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6月7日消息,据山东法制报报道,近日青州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利用木马程序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挖矿”获取收益,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贺某丰、陈某旭等九人。
据悉该案是青州市首例利用木马程序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挖矿”获取收益的新型犯罪案件。
自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陈某旭,指使犯罪嫌疑人张某宁从互联网上寻找挖矿程序,并聘请犯罪嫌疑人赵某一、丛某勇等为技术人员将寻找到的挖矿程序进行完善,制作了“EXE ”木马程序。再由犯罪嫌疑人郭某萍等人通过客服、QQ 等方式进行市场推广,非法控制全国八十多万台计算机来进行“挖矿”(即获取虚拟货币),将挖取的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变现,非法获利约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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